信阳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
3月13日,信阳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羊山新区行政中心召开。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各管理区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一做了讲话。
徐一回顾总结了2014年工作,对新的一年工作进行部署。2015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在认识新常态中持续求进,在适应新常态中务实发展,在引领新常态中积极作为。
徐一强调,2015年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学习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配合做好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四型场所”;继续倡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生态寺观”活动;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继续在全市宗教界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认真开展经常性的不安定因素排查,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各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
二是加强依法管理,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存在的问题,抓好各县区对重点寺观教堂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国家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道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参加省宗教局召开的相关研讨会。继续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围绕“四个河南建设”,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资引项,扶持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发展。对2014年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规范。认真做好“十三五”民族定点生产企业筛选申报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定点企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继续开展民族特需用品民族定点生产企业“两帮一扶”活动,积极引导民族定点企业回报社会。
四是积极发挥宗教界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要提高他们学习法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要加强正面引导,发挥宗教正能量,着力激发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要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全力打造宗教团体慈善活动公益品牌。
徐一要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加强学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把“做个清醒的人、做个担当的人、做个规矩的人、做个干净的人”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会上,各县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了交流发言,并对获得2014年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