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税收综合改革涉税减免文书对接工作
作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河南地税实施细则》已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中,契税、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减免设为备案类,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部分税收优惠减免项目设为备案类,届时,新系统为纳税人自动生成的减免税文书为《税务事项通知书》,原减免税证明将不再开具。
为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近期由信阳市地税局牵头,联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地方税收减免税文书样式变化后相关工作对接的通知》(信市地税发〔2016〕44号),从三个方面规范进一步做好契税等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地税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契税等税种的源头控管,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制度,共同做好契税等相关税种的征管工作,不断强化以地税专业征管为主体,以国土、房管为依托的综合治税征管格局。
二是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河南地税实施细则》正式上线运行后,新系统对纳税人依法享受的税收优惠将自动生成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国土资源部门、房产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予以承接,确保纳税人能正常办理有关业务。
三是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地税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
文件还同时规定,相关部门要对实际运行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沟通和情况反馈,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部门之间的工作有效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综合改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