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召开

22.02.2017  21:15

图为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现场


    2月17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百花之声召开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分析形势,统一思想,研究解决问题,突破征地拆迁瓶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为建设“五个信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市委书记乔新江、市长尚朝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刘国栋主持会议。市领导张国晖、冯鸣、方波、尚邦君、王新会、曹新博、赵建玲、谢天学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就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乔新江强调四点意见:一要坚决征拆。近几年,信阳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站上了蓄势崛起的新起点,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危机,一批事关信阳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因征拆困难而无法落地,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下滑,严重影响了信阳发展,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甚至有可能失去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做好新时期征地拆迁工作,是发展的需要、是为民的体现、是现实的要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品位提升,事关信阳长远发展,不论遇到多大困难,只要对人民有利、对发展有利,只要不违法不违纪,我们就要一往无前向前推进。各级各部门必须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恐惧症,摒弃不作为,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用好政策,趟出路子,坚定不移地抓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发展,真正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二要依法征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法律是依据,政策是准绳,要把握准、运用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拆迁。政策落实要到位。政策能不能落地生根,是衡量各级各部门事业心、责任心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要严格执行《信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坚决做到一个标准行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张算盘算到底,不开口子、不搞变通,保证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依法依规要到位。要严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底线,严格按政策落实,按纪律执行,做到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正确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在征拆工作中说情打招呼,切实为征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履行程序要到位。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及时公开拆迁方案、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按相关要求公示所有征地拆迁户的建筑和土地面积丈量、评估、补偿标准等信息,确保整个征拆工作透明化、阳光化。

    三要和谐征拆。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谐征拆理念,把征地拆迁工作做实做细。要积极宣传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以及学校、社区等平台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责任单位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要把政策宣传到群众家中、送到群众手里,真正让群众明白征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信阳发展,都是为了人民利益,都是为了把城市建设得更好,最大程度地赢得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要做好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服从大局、依法办事、理性维权上来,以实际行动支持项目建设。要大力宣传征地拆迁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工作方法。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思想工作优先,真情服务为重,多措并举,和谐推进。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坚持把做好群众安置作为加快征地拆迁的前置条件,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切实做好过渡安置和永久安置工作,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四要合力征拆。要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大工作格局。要压实责任。建设指挥部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加强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牵头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带领有关责任部门开展工作,发挥好指挥、协调、督导和表率作用。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对照验收考核时间和标准,细化工作目标,排出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方案,做好任务分解,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建设指挥部综合抓、责任单位重点抓、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格局。要协调联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在资金保障、征地报批、手续办理等方面要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形成机制。各有关辖区、乡镇(办事处)、部门之间要做好联络对接工作,需要市里帮助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沟通对接,共同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踢皮球”现象。要严格奖惩。各级党委政府、建设指挥部要加强协调、调度、督察,建立定期督察、定期通报制度。要把激励机制挺在前,对落实不力、推诿塞责、效果不佳、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严肃问责。要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使用评价体系,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评估和干部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真正在工作一线、在重点难点面前检验干部、识别干部、培养干部。

    乔新江最后强调,只要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合力攻坚,我们的征拆工作一定能顺利推进,我们的项目建设年一定会取得重大突破,我们信阳的发展一定会大步向前,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更加美好,我们的前景一定会更加光明。

    尚朝阳指出,征地拆迁是当前我市项目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不仅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而且事关全市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建设、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加快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现实需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现实质性突破。

    尚朝阳强调,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抓住重点,强力攻坚。一要切实吃透政策,做到标准统一。要把征拆的方案、标准、程序学深学透,坚持“一个政策讲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用到底、一把算盘算到底”,坚决杜绝乱出政策、乱开口子、私下交易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各辖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市里的方案,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尽快针对具体项目细化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稳步推进。二要坚持规范运作,做到程序到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征拆对象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要做到“四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群众算好拆迁补偿账、环境改善账、发展受益账,畅通被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切实维护好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执行标准,做到“拆官拆民一个样、一把尺子量到底”,按照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及时足额发放拆迁资金,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要坚决依法征拆,正确区分合法利益与非分之想、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绝不允许因为极少数人的干扰,破坏征拆工作的章法。三要维护群众利益,做到群众满意。要妥善安置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相信依靠群众,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和“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方便生活”的要求,提前规划和开工建设一批安置社区,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尽最大限度给予群众实惠。四要严厉打击违建,做到治违促拆。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切实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增强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和刚性。另一方面,要坚持把征地拆迁与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拆迁促治违,以治违带拆迁。五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征拆进度。要抓紧办理各种手续,强化资金保障,创新融资方式,搭建融资平台,多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要加快征拆进度,对明确完成时限的项目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征地拆迁,没有确定完成时限的项目,要尽快研究提出具体时间安排,并公开完成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六要抱定必胜信心,敢打善拼会赢。领导干部带头披挂上阵,以大干的决心、大干的气势、大干的声势,大干真干。

    尚朝阳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按照各项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征地拆迁工作快起步、快推进。要加强组织协调。成立指挥部,配齐战斗员,争做先头兵。要切实明确责任。分包市级领导要发挥好监督协调作用,辖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要搞好宣传发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办法,多宣传新政策,多做群众思想工作。要严格考核奖惩。对拆迁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强化跟踪督察和考核问效。市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要对无视法律法规、参与实施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公开曝光。

    会上,尚朝阳向市重点项目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谢天学宣读了《关于成立市中心城区26个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中心负责同志分别解读了《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和《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南湾湖风景区等辖区政府(管委会)就如何抓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作了发言。

    参加会议的还有:其他在家的市级领导同志,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辖区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有关部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南湾湖风景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征地拆迁任务的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村民组组长,及市中心城区26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