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智慧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6〕34号)

12.04.2016  09:4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电信分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委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河南公司”)的战略合作,中国电信河南公司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建设了河南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旨在提升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中小企业两化融合发展。为了充分发挥云平台作用,我委决定联合中国电信河南公司在全省开展河南省“智慧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重要意义
    “智慧企业”是指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依托云平台开展“智慧企业”申报工作是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有利于全面系统的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发展目标
    通过“平台+活动”体系化推进“智慧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结合 O2O线上平台、线下活动,以点带面实现对全省中小企业的普适性服务。力争2016年认定10000家“智慧企业”,三年内实现30000家智慧企业的创建和认定。     三、“智慧企业”类型
    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智慧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星级,需要申报的企业可登陆河南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云平台(http://www.ezhiyun.cn),进行在线注册及申报;各地电信分公司对报送系统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各省辖市、省直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其中一、二、三星级“智慧企业”由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认定,并报省辖市工信部门备案;四星级“智慧企业”由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省工信委备案;五星级“智慧企业”从四星级“智慧企业”中选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地电信分公司,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重要抓手,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动员,根据河南省“智慧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流程(见附件1),进行认真筛选和推荐,组织好本地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将2016年认定10000家“智慧企业”的任务进行了细分(见附件2),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完成全年创建目标。     (三)强化目标考核。各地推进“智慧企业”创建和认定情况将被纳入省中小企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加大政策扶持。将认定的“智慧企业”纳入省重点监测企业库,优先享受各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各类涉企基金重点向“智慧企业”倾斜。中国电信河南公司配套优惠资费政策和专属号码资源(见附件3),支持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通过“智慧企业”的评定,筛选企业进行持续和深入的信息化咨询,优先为企业申请两化融合提供咨询服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李 丽     联系电话:0371-65507621     中国电信河南公司     联 系 人:崔 杰     联系电话:0371-65330271       附件:1. 河南省“智慧企业”认定标准及申报流程     2. 2016年各地“智慧企业”创建认定名额分配表     3. 各地电信号码资源分配表       附件下载.doc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