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保障和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

01.08.2014  00:19

    实现产业集聚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在产业集聚区企业设立综治工作站、警务室和治保、民调组织……日前,省委政法委、省社会管理综治委专门出台《意见》,保障和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

  《意见》从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平安安全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要求,提出要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防止决策不当引发不安定因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产业集聚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治安巡防队伍,提高防范违法犯罪能力;依法调处各类经济纠纷,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破产兼并、改组改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的纠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涉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快立快办快结、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立“一站式”、“一条龙”、“一揽子”服务机制,解决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等。

  为推动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意见》强调,保障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是政法综治战线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要将产业集聚区政法综治工作分级纳入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并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由县级以上政法委、综治委定期对政法综治部门保障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聘请监督员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