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车险费率试点“风险系数”定价

04.02.2015  10:35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涉及上亿车主切身利益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开启。商业车险费率试点按“风险系数”定价,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多费率优惠。

  车险费率化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将在4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在通气会上说。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启动改革试点后,再根据试点的情况推向全国。由于商车费改前期是基于偿一代体系下的测算和标准厘定,刘峰称,争取在偿二代过渡期,2015年偿一代和偿二代交替的时间窗口内,完成商业车险费率改革。

  此次商业车险的改革,实际上是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车主,这样可以激发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保监会是在总结经验基础之上,让费率改革与风险更加匹配,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同时拓宽车险保障的范围。

  今后,保险协会将依据大数法则建立财险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为厘定费率提供参考。还加强和改善商车条款费率监管。

  我国现行商业车险费率主要是基于2006年中保协制定的ABC三套标准,责任范围和费率水平基本一致,而这种相对集中、统一的商业车险费率制度已经无法适合现有市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