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得到及时保护并放归大自然

23.06.2016  15:32

2016年6月20日晚上8点30分,汝州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接到农行家属院来电,称在院内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幼鸟。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联合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只鸟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经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这是一只猫头鹰幼鸟。

林业局工作人员及时将这只猫头鹰幼鸟带到市区兽医诊所进行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幼鸟无外伤,精神不错。随后,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买回一些碎肉予以简单喂食后将其带往汝河湿地附近的树林予以放生。

这有力的证明了我市市民“关注鸟类、保护自然”的意识不断强化,汝州市林业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迷途、逃逸或受伤等状况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处理,请及时与市林业局联系,以确保自身和动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