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不是药品 老年朋友要慎选

17.03.2015  11:06

  记者张丹

  通讯员石英超

  本报讯3月15日上午,文峰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接到不少老年人投诉。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老年人,保健品不是药品,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文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有些老年人投诉,近期有两个年轻人到市人民公园门口免费为老年人义诊,并向他们推荐“药品”。他们购买后没有达到预想的治疗效果,请求消费者协会协调退款。文峰区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受理了他们的投诉,并责成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处理。

  在此,文峰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在购买保健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全,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二是不可轻信街头巷尾身穿白大褂的“游击医生”、所谓“专家”的“权威结论”。三是购买保健品最好到正规商店购买,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或无固定场所推销商的产品。四是索要购物凭证。购买保健品一定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事后维权。五是核对凭证内容。仔细检查发票上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与实际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