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妇幼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洛龙区财政局的批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妇幼保健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妇幼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洛龙2014026号】
2、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投标必须获得产品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的唯一授权,授权经销商必须出具其代理资格证明。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产品。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10月10日 至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前楼229室)获取采购文件等资料。
7、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前楼2楼会议室
9、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0379-63331006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老师 0379-63250777
10、户 名: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开 户 行: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纱厂路支行
帐 号:676310090000000656
1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12、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www.hnzbcg.org.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