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促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25.10.2016  18:16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林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林业转型升级、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主要力量,在发展现代林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汝州市林业局大力培育现代林业经营主体,创新林业经营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建设。全市现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35家,省级示范社3家,命名家庭林场4家,涉及经济林种植、苗木花卉种植、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生产经营内容。

为更好总结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经验,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汝州市林业局从三个方面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培训,规范经营。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新型林业主体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发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00问》200本;相继组织4个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参加省厅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训班,学习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并交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的经验。二是注重品牌建设。3家合作社已注册商标,6家合作社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三是鼓励多种经营,拉长产业链条。如:汝州市金太阳杏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投资建立果脯加工厂,延长了产业链,并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个名字为“好滋味农场”的店铺,为会员代卖核桃、大枣、鲜杏、杏脯、鲜桃等农副产品。现我市已成立35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51亿元,入社会员达0.95万户,提供就业人数约2.76万人,实现销售收入1.16亿多元,为今后我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