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指挥调度和视频信访系统、网监侦察技术设备以及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

09.01.2015  14:08

潢川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指挥调度和视频信访系统、网监侦察技术设备以及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已经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指挥调度和视频信访系统、网监侦察技术设备以及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4﹞039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投资:232.4万元

5、交货及安装期:   20 日历天(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6、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采购预算为232.40万元,各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潢川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指挥调度以及视频信访系统,采购预算金额155.00万元,主要内容为潢川县公安局县局建立控制中心,开通到20个农村乡镇派出所的视频会议系统。

第二标段:潢川县公安局网监侦察技术设备,采购预算金额30.00万元,主要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采购取证魔方、取证塔(取证工作站)、现场快速取证设备等技术装备,主要用于对计算机以及网络犯罪手段侦察取证用。

第三标段: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建设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40万元,采购警用电动车(两轮)153辆,喷涂警用外观标识,安装警灯、警报器,用于民警到民警工作站开展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内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或入围公安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并提供相关证明。)

2、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是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投标人如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供货所在地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标时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相关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第一标段投标人所投系统必须能实现与信阳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以及与看守所审讯指挥系统的对接。)

三.投标报名

1、报名和采购文件信息:请于2015年  01  月9  日至  2015  年  01  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

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除授权委托书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本次资格查验不作为最终资格是否合格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供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5年1月29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潢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2662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