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现场会在濮阳召开
26.09.2014 11:07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9月24日,全省供销社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现场会在濮阳召开,总结推广清丰县供销社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经验,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工作。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吕彩霞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孙新德主持会议。濮阳市副市长吴新普代表濮阳市委、市政府致辞。 在参观了清丰县供销社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经营网点,清丰县供销社介绍了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经验做法后,吕彩霞作了讲话。她指出,清丰县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运转良好、管理规范,在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广大社员欢迎。通过团购团销和“二次返利”,使社员增加了收入,得到了更多实惠。二是社员单位高兴。社员所需的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家电家具,都是从社员单位购买的,扩大了社员单位销售收入。三是地方政府满意。合作社解决了一家一户做不了、单一市场主体办不了、政府部门管不了的事情,承担起政府服务三农的部分职责,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四是供销社在服务中得到了发展。合作社在开展为农服务中,既坚持经济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通过完善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规模、增加销售总量,提高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她强调,学习推广清丰县供销社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做法,首先,要充分认识清丰经验的现实意义。清丰县供销社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做法完全符合中央1号文件、省委2号文件精神。从实践看,清丰县供销社的经验做法是践行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发展步伐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彰显公益属性的重要形式。其次,要认真学习清丰经验。学习清丰县供销社的经验做法,不仅要学习他们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成功经验,还要学习他们强烈发展的意识,学习他们开拓进取的精神,学习他们开放办社的勇气,学习他们克难攻坚的斗志。吕彩霞最后强调,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把握原则。要坚持为农服务原则,把坚持服务三农作为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展社会化服务。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坚守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红线,决不能把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办成全金融性质的合作社、办成过去的“股金服务部”、办成农村的“商业银行”。要坚持合作制原则,按照“民办、民有、民管、民享”的要求,在资金互助方面,坚决杜绝面向非社员和非社员单位开展服务。二是搞好试点。各省辖市供销社要选择1-2个县级供销社作为试点,各试点县要列出时间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待试点成功后,全面铺开。力争3-5年内,全省每个县级供销社都有一个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三是防范风险。建立健全互助金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对互助金申请、担保、发放、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互助金申请使用人的信用、互助金用途严格考察,对互助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管理,真正把资金用到那些有项目、有门路、有市场的社员和社员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没有按照申请方向使用的资金,要及时收回,把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内。四是加强指导。省供销社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在组建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方面提出一些带有系统性、方向性、指导性的意见。市供销社要科学安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进度,稳步向前推进。 各省辖市供销社主任、分管副主任,省直管县(市)供销社主任,部分县(市、区)供销社主任,省社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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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4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