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生: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要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

19.12.2017  06:44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刘延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服务、参与和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责任担当,又是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供销合作社要扛稳新使命,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

  第一,供销合作社要加强责任感、使命感。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来自于党和国家的要求、供销合作社自身的责任和农民的热切期盼。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中发〔2015〕11号文件指出,要“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乡和村是供销合作社开展经营服务的“前沿”和“主阵地”。这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的责任。

  河南是劳务输出大省,农村空心化、农户兼业化问题突出,不少农民在城市和农村、“务工”和“务农”之间疲于应付,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愈来愈高,迫切需要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来帮助他们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同时,农民对教育、医疗、卫生、出行、文化娱乐、生活条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多层次、多样性、便利化的生活服务。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理当回应期盼、发挥作用。

  第二,供销合作社拥有独特优势和丰厚条件。供销合作社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独特优势和丰厚条件。

  首先,在长期为农服务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熟悉农村,了解农民,具有一支40万人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供销合作事业干部队伍。其次,与政府行政部门、一般市场经济主体、社团组织相比,供销合作社能够更好地承担党委政府赋予的乡村振兴相关任务,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着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而且具有相应的人才队伍优势和实际管理优势,在农村农民中也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承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全可以节约成本、快捷高效。这个独特优势、实力是一般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不可比拟的,这些特点与优势赋予了供销合作社特殊使命,供销合作社应该而且能够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供销合作社找准切入点、抓好着力点,真正实现大有可为、可有大为。对供销合作社而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机遇更是考验,不仅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发展空间,而且又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这对供销合作社又是一场全新的考验。那么,供销合作社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切实承担起这一历史使命,明确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一是紧跟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趋势,加快提升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在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大背景下,以推广土地托管服务为抓手,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产业类别全、经营主体多的优势,把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个途径抓实,全力服务河南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开展更加精准的社会化服务,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顺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推动农资、再生资源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加工,提高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再生资源企业要围绕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向乡村环保产业进军,开展生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参与土壤污染修复、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共建美丽河南。

  二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形势,推动农村流通服务创新转型。在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方面,顺应当前消费正由温饱型、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的趋势,加快推进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资、再生资源传统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拓展和聚合多种经营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着重以供销电子商务为抓手,发挥电商对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的引导作用,推动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就适应消费升级的需要,推动农产品供给结构更加优化。针对广大农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新特征,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优化服务供给结构,拓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引导生产更好适应人民群众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三是把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部署,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国企国资改革的要求,加快推动社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以资本为纽带,加快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加快农资、再生资源等传统企业并购重组、联合合作,通过资源整合,密切层级联系、壮大规模实力、提升竞争能力。推进社有企业分类改革,切实增强社有资本的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名企、名牌、名家”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

  四是瞄准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生产新需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合作社是农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一定要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改造提升基层社,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网点“三有”要求,加强基层社阵地建设;按照有经营、有服务、有作用“三有”标准对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培育基层社持续发展新动能。要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联合发展。要积极发展行业协会,依托供销合作社在农资、茶叶、果品等领域的经营优势,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要依托自身组织优势,在精准扶贫上发挥应有作用。(记者 孔凡哲 马红梅/整理 王健/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