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30.07.2014  03:1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4年7月2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全国总社)召开成立60周年纪念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专门对全国总社成立6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出席纪念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对供销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怀,也是对我们的巨大鞭策和鼓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60年来供销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历史性贡献,鲜明指出了供销社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深刻阐述了事关供销社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向与目标,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供销社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供销社在各个历史时期做出的重要贡献,讲话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科学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农业农村发展新态势,深刻指出了供销社在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掌握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内涵,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目标的战略部署,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关于供销社职能定位的科学阐释,服务好三农,服务好农业现代化,服务好新兴产业发展;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关于供销社独特优势的重要论断,充分认识供销社一头连着“三农”,一头连着城镇,历史悠久,网点广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关于供销社自身建设的明确要求,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工作水平,谱写发展农业、服务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全系统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历史担当,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下定决心,攻坚克难,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紧紧围绕“三个适应”、“三个服务”和建设全国性为农服务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从根本上理顺体制机制,使供销社独特优势充分发挥,让蕴藏的潜力和活力充分释放,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要突出改革重点,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解决瓶颈问题,抓住建设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主渠道、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转变行政化工作方式等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争取早见成效,带动改革的持续深入和整体推进。要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创造实践,在明确改革方向的前提下,允许基层有更多自主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要层层狠抓任务落实,关键工作不松手、不放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搞好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对重点改革任务要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逐项推进,逐个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以改革发展的新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农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真抓实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供销社改革发展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我们必须抢抓历史机遇,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奋力开拓一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促进农民合作与联合的宽广道路。各级供销社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更好地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努力成为党委和政府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阵地。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扁担精神”等优良传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开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供销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请于8月5日18时前,报送省社办公室。

联 系 人:黄  贺

联系方式:0371-65956618 0371-659929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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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