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纬五路40号院改造工程供配电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0.03.2015  19:59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林业厅纬五路40号院改造工程供配电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河南省林业厅自筹资金对纬五路40号院进行改造。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设备购置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林业厅纬五路40号院改造工程供配电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

1.2 建设地点:郑州市经四路东、纬五路南,金水区纬五路40号院

1.3 项目预算: 150万元

1.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组织完成纬五路40号院供配电改造工程项目变电所变压器、高低压柜等变配电设施安装和连接现有配电站的高压电缆安装,并负责供电局送电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的费用。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图纸范围内不再另行签单结算,现场签证变更另算。

1.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电竣工交验手续,保证使用。

1.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

2.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修肆级及以上资质、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两个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工程。

2.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机关或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2.5  投标人具有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6  依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外地建筑企业(指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市)、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在郑州市建委办理管理备案手续,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办理程序可在郑州建设信息网( www.zzjs.com.cn )中查询,报名时须提交《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没有《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的不接受投标报名。

2.7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没有出现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2.8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8.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8.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11 日至2015年3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蓝堡湾一期八号楼24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2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等);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4)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出示《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5)  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  承诺书(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7款”)。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会议室(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蓝堡湾一期八号楼2402室)。

4.2 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网站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40号院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马先生                                                            蓝堡湾一期八号楼2402室

联系电话:0371-65509662                                    联系人/电话:王先生 / 0371-5678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