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考作弊最高可判7年 市民可打电话举报

06.06.2017  21:04

  6月6日,记者自市招生办获悉,根据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规定,在高考中参与作弊、替考等违法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刑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市民也可拨打电话举报上述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371-68101616、0393-8991788、0393-8991789。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