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07人考研作弊 情节严重者最少判刑3年

29.12.2015  15:09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12月26日开考,日前,教育部通过官方微博称,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教育部有关部门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2016年研究生考试因为《刑法修正案(九)》的最新规定,而被称为“史上最严”:凡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两天考试期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公安部门,共打掉考试作弊团伙3个。截至27日考试结束,全省共上报涉嫌考试违纪作弊307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置;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教育部表示,涉考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考试秩序,损害教育公平公正,教育部严厉打击国家教育考试刑事犯罪,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