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余生副厅长对做好警务督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0.04.2017  21:35
                      3月30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推进会在濮阳市召开。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扎实有效做好警务督察工作,推动更好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力度,力度决定效果。要真正统一思想认识,把警务督察工作切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愿用、想用、会用、善用,发挥好警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二要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要注重推动督察与纪检、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三要创新督察方法。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严守各种法律法规,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转变理念,探索督察模式、路径,加大干警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工作制度、重大警务部署落实等方面的督导检查。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现场督察、过程监督、动态监督,不断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事中同步监督,更好发挥督察的监督和维权保护作用。四要建设过硬队伍。警务督察人员要“行动先于一般干警,标准高于一般干警,要求严于一般干警”,大力培育忠诚奉献、雷厉风行,务实创新、清正廉洁为核心的督察精神,切实加强严格自律,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建立分级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努力成为行政首长的“参谋助手”、督察工作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