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警总队详解新交规10大变化 体检年龄延长至70岁

25.03.2016  08:59

  记者 邵可强

  核心提示丨4月1日起实行新的驾照记分标准?这几天,这个假消息传遍微信朋友圈,不少司机信以为真。3月24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4月1日起将实施的新交规进行详细解读,大河报记者注意到,新交规在推进自主约考、自学直考、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等方面做出调整。

   警方辟谣4月1日起,驾照记分标准并未修改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的消息显示,4月1日,将开始正式实施公安部139号令,新规出台后,将同步实行新的驾照记分标准。

  实际上这是一则假消息。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说,即将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即《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其中涉及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涉及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

  所以,到了4月1日,公安部139号令开始实施,但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是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

   详细解读新交规十大变化更便民突出服务

  ●变化七:延长老龄驾驶人的体检年龄

  只有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在学校取得C1驾驶证满一年后,才可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A1)或者牵引车(A2)。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驾驶证超期未换证;超期未体检;本人申请注销;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实习期驾驶证被注销;军警或境外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7种情形。

  我省学员怎么自主约考?学员在河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后,自行选择所考科目、考场和考试时间进行考试预约。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的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话,一定要带着身份证到交管部门的互联网窗口办理面签更正后才可以在互联网预约考试。请记住他们的网址是http://ha.122.gov.cn。

  另外,申请人可以不经过驾校培训直接在车管所报名,4月1日起安阳作为试点将推行自学直考。省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教导员赵建中透露说,目前我省大多数地市已具备网上约考的条件,今年6月份有望全省实现自主约考。

  若驾驶证申请人违反新增加的一些规定,只有罚款,不产生记分,所以现有的记分分值并没有变化。

  按照目前的规定,交警处理违法时,是以处理时间为准。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达到12分,在实习期(初次领证后的12个月)内处理,驾驶证会被注销;但是如果度过了实习期再处理,只需参加满分考试,合格后就可以恢复驾驶资格。4月1日后,如果是发生在实习期的非现场违法将以发生交通违法的时间为准,无论你什么时间处理,都会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变化一:实习期管理比以前更加严格

  ●变化二:增加了驾驶证申请人在学习驾驶期间的一些规定

  ●变化三:推进自主约考和自学直考

  ●变化四:驾驶证忘换被注销,7种情形可以直接报考

  ●变化五:放宽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

  ●变化六:C1直接增驾A1或者A2有限制

  70周岁以上才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条件放宽,原来是60周岁。

  ●变化八: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在异地申请的业务中,放开了大中型客货车的限制,但是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才可以办理,如果驾驶证不是居住地车管所核发的,需要将驾驶证转入居住地后再办理增驾。4月1日之后,必须审核居住证的只有初次申领、增驾、军警换证、外籍换证、申请校车驾驶资格五种业务。

  ●变化九:放宽大中型车申请增驾条件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因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或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会降低最高准驾车型的,如果再申请原车型,不再核查办理增驾所规定的记分周期,而只核查增驾前及上一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事故记录即可。

  ●变化十:“洋驾照”转国内须在国外呆满3个月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而不是仅仅考试科目一。此项规定只对内地居民有要求,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持境外驾驶证换证时仍只考科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