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月缴存额上限上调424元,下限不变

01.07.2020  07:11

河南商报记者 闫梦园

近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0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82元,比上年上调424元。

据了解,一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也是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通知中提到,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009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8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月缴存基数上限比2019年的20242元,上调了1767元。月缴存额上限比2019年的4858元上调了424元,月缴存额下限未发生改变。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定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51357元,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84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68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5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514元。

在缴存比例方面,管理中心明确规定,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此外针对2020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管理中心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发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完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部分。

最后提醒大家,郑州各缴存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后,在该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须在第二年调整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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