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开封要限购,是真的吗?官方回应来了!

13.05.2017  09:05

  5月11日傍晚,一则《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来,《通知》签发对象为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祥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网传此次通知中没有提及限购、限贷,却对商品房预售环节进行了限制,并对房价、二手房交易进行调控。

网传 文件显示的调控主要内容包括:

1、预售监管: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界定为:工程形象进度一半以上。

按照这个条款,有些开发商打个地基都收钱卖房的情况不会出现了,至少也得房屋盖到一半,才能拿到预售证。

2、根据土地溢价决定是预售还是现售:自发文之日起,结合土地出让溢价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居住用地出让溢价达到150%以上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证。溢价率达到200%以上的,办理商品房现售。

这个条款的意思是,高溢价出让的居住用地,开发企业不仅要靠承担大量的土地成本,还有可能支撑到房子建好之后才能回本。这对实力不足的中小开发商可谓是致命打击,因为支撑到项目主体机构完工期间的资金成本很高,销售环节不一定能卖掉足够回本的房源。

3、限价:自发文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商品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取近期内该项目销售均价,市住建局指导实行限价销售。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参考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非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17年4月以前的成交均价。

这个条款的意思很好理解,如果实行后,开封房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对于高房价和涨幅明显偏高市场价格的项目,有关部门停止网签。对于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刻意隐瞒真是成交价格的房企,不发或停止已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4、限售:自发文之日起,凡在开封市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自发文之日起,交易双方通过赠予方式转让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

这个条款对郑州的小伙伴来说,非常熟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这对炒房客是重大打击!

5、《通知》对市场上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对涉案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和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事土地交易;对违法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企业“黑名单”。

这个条款很好理解,规范市场秩序的意思!

在朋友圈,不少业内人士对文件发表了评论,认为“严格程度超过郑州四限”。

也有业内人士对文件真实性表示质疑,理由是,“文件缺少第二页,第二页是不是限购呀?也没有标题、文号、发文机构和执行时间,不知道这是正式公文还是有人泄密?”

从去年9月开始,郑州已经出台了四次楼市调控文件,屡次发生“大仙”提前泄露天机的消息,开封这一次也会重演郑州剧情么?

笔者注意到,这份重要文件出台明显不符合政府的规矩,既没有在住建局官网上公示,也木有通过当地媒体发布,而只是通过所谓的地产人朋友圈流传。

5月12日下午,笔者向权威媒体人士发送开封“限售”文件,权威媒体人士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求证,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士答复称,开封目前并未出台此文件,限售、限价的消息不属实!

笔者还在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找到了一则官方回应消息:

5月11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发布“验证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