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女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 遭同学杀害后藏尸出租屋

02.11.2017  09:57

中传女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 遭同学杀害后藏尸出租屋

【中传女被害案二审】 2015年8月9日中传女生周云露被同校男生李斯达以拍微电影为名骗出校园,强奸未遂惨遭杀害,李斯达一审被判死刑,近日中传女被害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国传媒大学女大学生被害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部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曾报道,2015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离开宿舍,她告诉室友去帮本科同级音响导演专业的同学李斯达拍戏,戏份不重不会通宵。但这之后她与李斯达两人双双失联。

2015年8月11日李斯达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北京警方证实中国传媒大学失联女生周云露被同校男生李斯达强奸未遂杀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该案于2016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斯达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此外李斯达赔偿周云露近亲属各项损失5万余元。

当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某某(女,殁年22岁)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李斯达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4时许将周某某诱骗至李斯达位于朝阳区广渠路北侧阳光家园的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将被害人周某某刺伤。在周某某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对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某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一审宣判后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细节显示该案一审宣判时李斯达的父亲和辩护人没有出庭,宣判期间李斯达一直面无表情。记者注意到,李斯达上诉提出原判量刑过重,其辩护人则认为李斯达属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愿意积极赔偿,希望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李斯达主观恶性并非罪大恶极,人身危险性并非极大建议改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