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伊川建立三级网格化自然资源监管体系 对各方履职情况实行严格奖惩机制

08.05.2019  12:40

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行海燕 周靖皓)近日,河南省伊川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自然资源监管网格,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伊川县要求,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自然资源一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自然资源局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问题所在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滨河新区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滨河新区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滨河新区规划土地局,负责承担网格内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任务。以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第一责任人是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主要职责是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并配合强制整改。

为保障三级监管网格落到实处,伊川县明确规定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有关人员、村“两委”干部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尽职尽责、自然资源管理成效显著的,由县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