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教师办公电脑及幼儿园设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05.08.2014  19:07

伊川县教师办公电脑及幼儿园设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伊川县教师办公电脑及幼儿园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伊政采[2014]116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伊川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教育基金及中央、省专项经费,招标人为伊川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伊政采[2014]116号
2、项目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资金来源:教育基金及中央、省专项经费
4、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伊川县幼儿园玩教具采购;
二标段:伊川县幼儿园音乐教学设施采购;
三标段:伊川县幼儿园办公教学设施采购;
四标段:伊川县教师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5、资格要求:
一至三标段:
5.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违约劣迹。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应的资质证书、厂家授权证明及法人授权书,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2、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3、投标人应是本项目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四标段:
5.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5.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笔记本电脑的授权证明(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所投产品应是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12〕446号文件薄改入围品牌,并提供2013年度本品牌笔记本IDC排名的证明文件。
5.6、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一至三标段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应的资质证书、厂家授权证明、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四标段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发出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6室
11、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3088832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15136312023  0379-65263389
12、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洛阳分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1705622909000011320
1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14、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