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实现“11连涨”

16.01.2015  10:49

  记者昨天获悉,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5元。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实现“11连涨”。

  基础养老金增15元

  人社部、财政部此次出台的《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各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据了解,此举将使1.4亿城乡老年居民受益,上调15元基础养老金后,预计可使居民养老待遇达到月均百元左右。

  另外,2015年起我国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企退养老金涨10%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再提高10%,预计将使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据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连续上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其中,最高的北京市已超过3000元。在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物价上涨的基础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对改善了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双轨制并轨需定办法

  国务院15日召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指出,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有利于实现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全民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意义十分重大。

  记者同时了解到,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也就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据介绍,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各个行业、各类单位情况复杂。国务院《决定》是管总的,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还要依据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措施。比如,“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确定了,但涉及各个层级、任职时间早晚不同的各种情况也要平稳衔接。这些,都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统一制度的框架下,周密制订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