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办!企业违法生产遭实名举报,主管部门不知咋执法

22.04.2020  14:2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曹杰 李晓波

4月21日,河南省人民空协会(下称省人防协会)接群众举报称,洛阳偃师市一家企业涉嫌违法生产经营人防防护设备,并现场向当地公安机关、人防办报案。然而实名举报后,尽管现场证据确凿,却遭遇了查处难:当天从上午10时,一直到晚上7时,举报人一直在该厂守候,相关部门却未能及时查处。先后来了几拨人,四处请教咋执法。

现场:成品露天存放,举报人称一看就知不符合标准

“前段时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偃师市有一家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人防防护设备。接举报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确实存在。”省人防协会理事单位负责人张远航说,随即将该情况上报至省人防协会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随后协会授权我们,联合以实名举报的方式向偃师市公安局报案。

4月21日,省人防协会多家理事单位负责人分别从周口、巩义、新乡、平顶山、郑州等地赶赴偃师,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查处,并将其前期掌握的相关情况和视频资料向记者进行投诉。

21日上午10时,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驱车来到位于偃师市顾县镇曲家寨村被实名举报企业所在地。“涉嫌违法生产经营人防防护设备的公司就在这儿。”该协会一名理事单位负责人说。

记者看到,该公司大门处未悬挂任何的标示,厂房内,机器声轰鸣,10多名工人正在生产大封堵框、大门框、封堵板等人防防护设备。厂区一角,露天存放了大量的人防防护设备封堵门成品,有一些从外观看已经锈迹斑斑,还有一处用帆布盖着。

“这些成品明显一看就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河南金鑫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范全军说,首先人防防护设备不允许露天存放,另外封堵门钢板的厚度明显不够,有的竟然还是用钢板进行拼接的,封堵门上的吊装环焊接用的是点焊,这都是不符合标准的。

都没办过类似案件,来几拨人,四处请教咋执法

接实名举报后,偃师市公安局民警、偃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率先赶到,对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而后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解释称,经了解,因涉及人防防护设备的生产经营,根据《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管理工作,所以此案属于偃师市人防办管辖,不归他们管。

随后,偃师市人防办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经过一番走访和讨论后,该市人防办工程科负责人表示,之前没有办过类似案件。经过多次向市人防办、省人防办请教沟通,才称目前该企业确实不在省人防办公布的人防从业企业名录之内,也没有取得资质,但他们力量薄弱,而且现在人防办并入市住建局,需要等市住建局的执法队过来,毕竟他们经验丰富。

又等待了一段时间后,偃师市住建局执法队人员赶来,不过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法。不一会儿,他们与人防办工程科人员一同离去,称“回去要向领导汇报,现在拿不准,让举报人在此等待。”

此时已是下午两点半左右,举报人已经在该厂等待了近四个半小时。无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遂于下午3时50分,与洛阳市人防办工程科取得联系,向其介绍了举报人掌握的情况,对方称与偃师市人防办联系后,给予答复。

随后,洛阳市人防办工程科向记者介绍,已经与偃师市人防办工程科的人员取得联系,很快就返回现场,让在厂内等待。

实名举报等一天,人防办却称确实违法,没依据可查

4时40分,偃师市人防办工程科的人员再次返回现场,面对举报人的追问,该工程科杨姓负责人表示,被举报企业确实存在违法,但仍表示对该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查处,没有依据可查。期间,他多次强调偃师市人防办力量薄弱,在协调市人防办能否介入。直到当晚7时,如何处置,仍旧没有结论。

河南金马恒泰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樊玉生告诉记者,人防设备生产安装实行的是目录管理制度。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通过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产品目录》建立遴选淘汰机制,保证生产安装的人防设备符合质量要求。目前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公示的人防从业企业名录,一共37家,其中有2家处于停业状态,1家为特种净化装备公司,并无偃师市的这家企业。

“参与生产经营人防防护设备的企业都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这家企业根本不具备资质,属于私自加工。”河南乾弘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仰曙光说,定点生产厂家原材料进货、到厂、验收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而这个公司生产的产品明显达不到国家标准,流入到市场后,会导致人防工程报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实名举报的省人防协会多家理事单位负责人表示,希望省市有关部门尤其是人防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尽快给出答复。针对此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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