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 增长基准线为12%

09.07.2015  18:52

核心提示|物价涨、房价涨,工资是否也该跟着涨?这或许是绝大多数工薪族的共同心愿。昨天,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我省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出炉,其中明确: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比上次调整下降3个百分点;增长上线为18%,下线为3%。这意味着,老板要涨工资的话,须以增加12%为基准。

标准|平均增长12%不得低于3%

我省此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经国家人社部审核、省政府同意,适用于省内各类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我省上次调整是在2014年5月份,两相比较,工资增长基准线下降了3%;去年规定增长不设上线,今年的上线则定为18%;另外,增长下线也降低了0.5%。”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究其原因,有业内人士分析说,这跟今年全国的整体经济形势有关,当前经济发展下行压力比较大,很多企业利润下滑。

要点|不给涨工资?应征求职工意见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围绕基准线确定企业工资增长幅度。

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行业工资水平或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50%~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可不突破基准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可不突破基准线的80%;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可围绕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或行业工资水平、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原则上不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此外,该负责人强调: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决定。但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排行榜|河南、山西等省份涨幅并列第一

记者查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北京、河南9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这9个省份中,我省跟新疆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河南、天津、山西、山东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跟2014年相比,9个省份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无增长,均为持平或下调。”业内人士分析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

有了指导线,工资能涨多少?

以月薪3500元为例

按照今年的指导基准线工资应上涨

3500×0.12=420元

不低于下线

3500×0.03=105元

不高于上线

3500×0.18=630元

按照上次调整的基准线工资上涨为

3500×0.15=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