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工资咋算?关于复工,这8个法律问题大河报帮你问了!

12.02.2020  11:04

  企业停产停工了,工资怎么算?因密切接触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能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各单位、企业陆陆续续已进入复工阶段,针对上班后可能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11日,大河报记者采访了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律师团队。

问题1: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2:因密切接触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企业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业应给予必要的假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的工资报酬应按劳动合同来支付。

问题3:如果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处理?

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期间还应该予以顺延至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问题4:企业停产停工了,工资怎么算?

企业因疫情原因停产停工,按人社部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问题5:疫情对企业合同履行的影响?

结合“非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通知文件及相关案例,金博大律师团队认为,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在情势变更情况下,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外,大河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10日给出回应: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6:劳动仲裁在疫情期间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问题7:企业能否强制员工测量体温?

在疫情期间,政府启动了一级响应机制,各单位各组织应当执行政府的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的传播,同时,员工有义务在工作单位接受配合体温测量等检查、检疫、消毒等措施。

问题8:企业是否可以向银行申请减免银行贷款利息?

根据银保监会2020年1月26日、1月31日两份文件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

具体而言,各个银行可能略有差异。比如建行规定“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