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

03.08.2016  09:33

 

 

      7月28日下午,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落实省政府《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办法》要求,部署建立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部门间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艳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艳玲副省长指出,6月1日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工商局代省政府起草的《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6月13日正式发文颁布实施。为加强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时研究决定,建立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如何完善建立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王艳玲副省长强调,一要理解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意义。要切实认识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新型企业监管制度的需要,是促进社会共治、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良好市场环境的需要。二要履行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责任。要厘清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职责,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的任务,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各项工作。三是要提供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数据标准高。推进此项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力合作。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迎难而上、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就新形势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部门全力抓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共同完成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任务,马林青局长强调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的互联共享;二是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三是强化职责,认真履行 “双告知”工作;四是积极推进,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五是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六是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机制。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王梦飞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省政府建立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相关文件。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56个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省工商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1.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现场

 

 

 

2. 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王艳玲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3. 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通报工作情况

   

4. 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王梦飞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