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上线运行

28.06.2016  21:55

  做企业不能太任性,信用好坏影响重大!6月28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闻发布会,新上线运行的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将似一道特殊的“紧箍咒”,给诚信企业一路绿灯,让失信“老赖”处处受限。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 6月底正式运行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即依托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信息,归集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及企业自主公示数据、第三方平台数据,对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分类警示、联动监管、联合激励与惩戒的数据平台。

  据了解,2014年10月1日起,作为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前身“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充分挖掘公示系统的强大功能,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的部署,省工商局升级建设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将系统命名为“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目前,河南省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已初步建成并试运行,6月底正式运行。

   新系统具有三大功能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具有公示查询、联动监管、决策辅助等三大功能。

  公示查询功能

  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司法处罚信息等,社会机构、企业、消费者在投资、消费过程中,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企业数据作为经营、消费参考。

  联动监管功能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过程中,可通过系统查询并利用数据,作为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的依据。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的监管业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流转、认领、推送、留痕,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并通过对数据的核实与分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决策辅助功能

  运用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归集的信息包括9种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将成为对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分类警示、联动监管、联合激励与惩戒的数据平台,是一种以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企业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和模式。

  归集的信息基本包括9种,即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确认信息、抽查检查信息、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司法公示信息、行政仲裁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

   温馨提示

  如何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据了解,社会公众可直接搜索“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 http://www.haaic.gov.cn ),按照页面内容提示,查询企业相关信息。此外,省工商局下一步还将开发“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手机APP,方便用户通过手机进行查询。(记者 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