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全面提速 算算这一年你得了多少实惠

20.12.2015  13:26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 安蓓)推出价格改革顶层设计、全面修订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放开下放近4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2015年,价格改革全面提速,将对我国经济和百姓生活发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价格改革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几项改革中,你得到实惠了吗?

     【药价改革:你家药箱有啥变化?】

    6月1日起,我国取消了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之外的2000多种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价改革启动半年来,市场总体平稳,虽然部分低价药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但基本处于政策规定的红线以内,一些过去不好买的低价药更容易买到,价格杠杆在维护药品市场竞争秩序中发挥了更积极的作用。

    药价改革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多方面为价格波动装上“安全阀”。

    【展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提上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近日称,争取年底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印发全国,力争明年取得明显进展。

    我国已明确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目标。这位负责人说,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争让价格趋向合理;科学核算医疗成本,确保总量不增,结构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电价改革:电改“破冰”关键一步】

    今年是电力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推进的一年,电价改革则是电改“破冰”的关键环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从深圳启动,扩大到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改革原则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改革后,深圳输配电价每千瓦时较上年下降1.23分,传导至销售电价端,商业电价平均降价幅度为每千瓦时8.43分。

    上半年,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约2分钱和1.8分钱,减轻用电企业负担约600亿元。

    【展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将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工商业电价有望进一步下调。

     【基本民生价格:居民用水用气用电阶梯价格全国推开】

    2015年,多地召开的气价、水价听证会吸引广泛关注。截至目前,阶梯气价制度已在18个省份的160多个城市建立,其余地方正有序推进。

    民生领域价格改革遵循“保基本、促公平”的原则。对居民基本用电、用水、用气等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保持价格相对稳定;针对非基本需求,实行相对较高价格,抑制过度消费。目前,阶梯电价制度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全部省份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已在除青海、西藏外其余29个省份建立。

    近两年国际油气价格低迷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提速创造契机。上半年,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我国40%以上天然气价格实现市场化。11月,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每年可直接减轻下游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并建立门站价格上下浮动机制。

    【展望】我国天然气行业充分竞争格局尚未形成,气价改革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逐步推进。未来已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加快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合理制定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景区价格:一年停涨】

    2015年国庆前夕,我国宣布从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展望】专项整治期间,将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调查。未来将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门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鼓励各地转变“门票创收”思路,从旅游经济中获益。

     【政府定价行为:“清单”管理】

    价格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环节,政府“这只手”应发挥怎样的作用,是价格改革迈向深水区必须解决的问题。

    ——建立政府定价“目录清单”。2015年,通过修订中央定价目录,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从13种(类)精简为7个,具体定价项目从约100项减至20项。31个省(区、市)的地方定价目录已全部修订完成,具体定价项目平均缩减约55%。

    ——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对涉企收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公布实行《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未纳入目录清单的相关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大部分省份价格主管部门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目录清单”。

    【展望】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并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未来将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具体定价项目。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