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市长被撤职中该总结点啥?

18.06.2015  14:00

5月21日,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确认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确认黄金忠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此前,德州市曾发布通告称,4月26日上午,黄金忠在行政中心综合楼10楼走廊跌入9楼天井平台摔伤,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网,6月17日)

实事求是的讲,在严惩腐败的当下,副市长被撤销职务,并不是啥稀奇的事,毕竟,人们早已司空见惯。然而当坠楼和被撤职,这两个消息“偶遇”时,定会让人想到点啥,也该总结点啥。

说句内心话,听说有人从10楼走廊跌入9楼天井平台时,我们最关心的本应该是其伤势如何,有无生命危险,这才应该是人们的第一反应。然而,当坠落者是一位副市长时,舆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第一反应显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而更令人感到惊诧的是,随着舆论关注点的转变,这位副市长还真禁不起人们的“关心”,这不,职务被撤销了。

其实,说起官员坠楼事件,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而在以往的调查中,官员坠楼身亡,要么是抑郁自杀,要么是因工作、生活等压力过重,很少有在其死后,通过认真调查后查明其是因为贪污腐败而跳楼身亡的。但在人们的预期里,官员跳楼自杀,又仿佛都跟腐败沾边。在这种预期下,以往的调查结果,显然让人感觉总是“有失公允”的。

如今,事实证明,群众的这些想法和预期也不无道理。这不,在这位没有摔死的副市长身上,得到了验证。虽然在报道中没有明确说明其犯了哪些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的罪行,但我们可以从相关信息中揶揄到一些“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撤销副市长职务”显然是已经掌握了其一定的犯罪线索,是要对其进行侦查和准备惩罚的第一步。

那么,我们不妨大胆假设一下,倘若这位副市长当初从10坠下,直接摔死,那么,会不会有现在的“撤消职务”这一说呢,会不会是像其他坠楼身亡的官员一样,一了百了,不再进行追究和深挖细查了呢?对于摔伤的我们要进行调查,而对于摔死的我们却不予追究,这仿佛与我党现行的反腐口号不符吧!要知道,腐败既没有“保险箱”,亦没有“避风塘”,对于死人也要进行法律宣判,这样的案例不是没有。

当下,相关部门急需要做的有两件事:其一,尽快给这位副市长一个合适的“名份”,让事实说话,让法律裁判,给公众一个交代,不能“一撤了之”;另一件事是,认真总结和反思,对于以往因坠楼而死亡的官员,是否有区别对待的嫌疑,是否有不去认真调查背后真相的不作为和庸政、懒政的嫌疑?如果有,应立说立行,立说立改。相信人们都在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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