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问责情况的通报

22.07.2016  00:0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工作中共对4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6人。今年5月,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对市大气办移交的二七区侯寨乡荆寨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直接进行问责,并向二七区纪委监察局下达责任追究通知,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荆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侯寨乡农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侯寨乡分管环保以及农办的党委委员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侯寨乡乡长诫勉谈话。今年7月,新郑市纪委监察局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辛店镇周庄煤场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问责,给予辛店镇政府企业办主任记过处分,给予辛店镇副镇长警告处分。

    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移交的大气污染防治问责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履行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王静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