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人”需先“正己” 纪检干部应做好“排头兵”

08.08.2015  14:18

“全疆各级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人先正己,认真抓班子带队伍,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四强’要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好干部。”今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专程前往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调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8月6日  中央纪委监察网)

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作为党的纪律监督部门,纪委在党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才能促进党政机关健康有序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良好基础。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给予纪检干部“说话”的权力,另一方面则要加强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建设。

在制度上为纪检干部履行职给予保障,一是让纪检干部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能“挺直腰杆”,说话也更有“底气”,能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权力“出笼”现象勇于说“不”,以因“工作需要”等借口无视党纪国法的行为无所遁形;二是给给纪检干部加上“紧箍”,对不切实履行纪检职责的,实行责任倒追,使该说“不”而没说的无法置身事外。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的职责是监督别人,如果自身的作风出了问题,谈何监督,如何服众?自己都做不到的怎么要求别人做到?往小了说影响个人在干部群众心中的权威,往大了说严重影响了纪检干部队伍的形象。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必须清正廉洁,以自身作表率,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筑牢思想防线,秉公执法。在严于律己的基础上彻底打破“人情关”,摒弃做“老好人”的想法。做到“敢说话”、“说实话”,切忌“点点头,读读报,摆摆龙门阵,说说笑”式“搞过场”的教育,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纪检干部抱怨工作难以开展,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开不了口,下不了手”,殊不知对别人的要求,也是为了让他们能按规章、按纪律办事,这其实是在帮助他们,避免他们误入歧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新形势下我们的党员干部将面对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作为纪检干部,更应秉持一颗“公心”,坚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并做好“笼子”的看守。推进党员干部突破“欲望关”、“权力关”,成为权力规范的“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