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被挥霍、人被判刑,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咋执行?

19.05.2020  12:30

 

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咋执行?有的罪犯因贪图享受、沉迷赌博、吸食毒品等犯罪,本身就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较差,且在其被发现并遭逮捕归案时,已将绝大多数犯罪所得挥霍一空,导致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19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盗窃案件的财产刑执行得到执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自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多次伙同他人,先后到郑州市多个区域实施盗窃,盗得手机、电动车等物品后转卖获利。经鉴定,林某等人所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6695元。

后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未追回的被盗财物,责令分别退赔三名被害人。

判决生效后,同案其他人员主动缴纳了罚金并退赔了相关财产,但林某却迟迟未能履行。

该案件由惠济法院刑庭移送执行后,执行干警首先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而林某则表示,因其沉迷网游且无正当工作,盗窃所得早已被其挥霍一空,手中并无积蓄,没有能力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也没能发现林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而是一方面赶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一步现场了解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另一方面通过打电话、上门做工作等方式积极与被执行人林某家属沟通,动员被执行人的家属代为履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和劝说下,被执行人林某的父亲代为履行了罚金并退赔了被害人损失,使得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有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执行法官随后表示,相较于普通民事判决的执行,刑事涉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对执行法官综合能力的要求更高,有的罪犯因贪图享受、沉迷赌博、吸食毒品等犯罪,本身就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较差,且在其被发现并遭逮捕归案时,已将绝大多数犯罪所得挥霍一空,导致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的罪犯作案后用各种手段将非法所得藏匿起来,拒不说出藏匿地点;有的罪犯及其家属认为该罪犯已被判处实体刑,业已因相关犯罪受到了处罚,因而从思想上不愿意再交付罚金,拒不配合履行……对此,除了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手段,强化执行惩戒外,还应当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增强对刑事财产刑案件涉案财产查明力度,用高强度的排查、核查、调查等方式,为执行变现提供第一手资料,从而有效提高刑事涉财产刑财产的处置效率,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