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安全吗?当人行道不再安全,发生意外该咋维权?

18.10.2018  18:53

人行道是专供行人出行的道路,其设计的目的是保障行人的安全出行。但如果人行道上有一根斜插着钢管,或横穿着一根线缆,那它还能安全吗?10月17日上午和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分别接到了两个关于人行道的线索反映,其一是郑州市汝河路工人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路北的人行道上有根斜插的钢管,不仅影响附近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成人过往还要"鞠躬行礼"。其二是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处,一根横穿人行道通往路边施工围挡的电缆线,将一晚上回家的老人绊倒摔伤,使用电缆的施工方却一直推脱责任......那么,如果在人行道上遇到意外,找不到责任方,或找到责任方,又被推脱,该如何维权?

反映1:汝河路人行道斜插一钢管,时常绊倒行人

10月17日上午,郑州市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在郑州市汝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路北处,有一个根七八米长的钢管斜插在人行道上,有不少行人被其绊倒过,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安全。

10月17日上午11时,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根七八米长的方形钢管斜插在人行道中间,其倾斜的角度几乎将整个人行道占据一半。钢管的顶端像是一个钩子,勾着路边上方的一捆线缆。整根钢管上有多处油漆已经脱落,还有不少地方已是锈迹斑斑,不少行人从此经过时几乎都要弯腰低头才能通过。观察中,因恰巧临近附近小学中午放学,一排排的放学队伍,使被钢管斜挡的人行道变的非常拥堵,小学生们若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钢管绊倒。

据学生家长张女士说,钢管儿斜插在人行道已经两年多了,有不少行人和小学生被钢管绊倒过,家长和学校老师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也没有结果。"前段时间,我家的孩子就被这根钢管给绊倒了,膝盖上青了一大块,还蹭掉了一块皮,把孩子奶奶心疼了好几天。"

随后,记者与现场一护送学生上下学的巡防队员拨打了城建热线,一航海西路街道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现场拍照传给其领导,但由于不知道钢管用途,及哪个单位安装的,他们不敢私自拆除掉。

10月18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致电城建热线。据该热线工作人员称,因汝河路上没有通讯线杆,人行道上的钢管是为支撑路边线缆。他们已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目前,正在落实钢管的责任单位。

当记者将这一情况告诉学生家长们后,有家长建议,既然钢管是支撑通讯线缆的,为什么不能改进一下,竖着插在路边,不仅不影响其支撑作用,还能让人行道恢复畅通。

10月18日下午,记者将家长们建议反馈给该辖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据该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表示,他会将市民的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然后与其他工作人员研究一下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的话,他们会尽快改进,及时消除这个安全隐患。

反映2:紫荆山陇海路人行道,一65岁老人被线缆绊倒

10月17日下午,郑州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称10月8日晚上,在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处的人行道上,她母亲夜间回家时,不慎被一根横穿人行道通往路边施工围挡的电缆线给绊倒,腿部、脚部多处磕伤。她们多次找施工方协商,施工方负责人却一直推脱。

10月17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人行道的地面上有一根成人手腕粗细的黑色电缆线,其从路边一施工围挡内穿出来后,横着埋在人行道的地砖中,向北延伸到路边护栏下,之后线缆则被放在护栏下的地面上一直向西延伸,全长约有100米。据刘女士说,现在横着埋在人行道地砖中的电缆线,原本是放在人行道的地面上;在她母亲被绊倒的第二天,线缆被围挡里的工人埋到了地砖中。从刘女士在事发时拍摄到照片中,记者看到,刘女士的母亲坐在人行道的地面上,其旁边有根黑色的电缆线。

在记者观察中,几名头戴安全帽、身着印有"中国电建"反光背心的工人,推着施工设备来到路边的施工围挡前,打开围挡大门将手中的施工设备推进围挡内。据其中一名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的工人,是负责紫荆山路下穿陇海路隧道电路的缺线施工,此处的围挡是他们平时存放施工设备和吃饭的地方。

"我妈今年65岁了,左腿上磕破一块皮,有一大块淤青,右脚大拇指蹭掉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皮肉,到现在还不能下地。"刘女士说,她通过朋友,打听到这个围挡是紫荆山路下穿陇海路隧道工程项目的,但当她与该项目一负责人联系时,对方却说围挡不是他们的,更不承认线缆也是他们的,这让她十分气愤。如今,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对方始终没有人出面解决。

10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紫荆山路下穿陇海路隧道工程项目,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一卫姓负责人。据这名卫姓负责人称,他正在外地的施工工地,需要先与现场工人核实。随后,经该卫姓负责人核实后回复称,围挡确实是他们的收尾工程所搭建,他已安排一名负责人返回郑州处理此事,并会及时与刘女士联系。

律师:若人行道管理单位存在管理疏忽,受害人有权要求民事赔偿

走在安全的人行道上,还能出现这样的烦心事。反映2中,市民刘女士找到了责任方,可以追责。反映1中,如果最终无法确定钢管责任方,若有市民被绊倒摔伤,又该如何维权?

对此,记者咨询了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据张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因道路上的钢管或电缆等导致行人出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有权向该钢管或电缆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或存放人主张赔偿责任,比如电力、通讯或施工单位;若人行道管理单位存在管理疏忽责任的,受害人同样有权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此外,根据司法实践的案例来看,类似案件的受害人一般也会承担部分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定各方责任。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