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推进工作会圆满召开

27.02.2017  22:06
       

              为贯彻落实中央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精神,按照今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许甘露书记提出的“要尽快部署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改革选任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健全保障机制”的工作要求,2016年2月24日,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在郑州联合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推进工作会。
                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分管人民监督员工作副检察长、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省辖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管理业务主管副局长、人民监督员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同志和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同志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田效录副检察长指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中央明确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坚持司法为民的需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田效录副检察长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确保应受监督情形全部进入监督、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质效、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积极主动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并对如何保障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肖余生副厅长在讲话中,明确了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回顾总结了前期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严格选任条件、确保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加强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强化选用衔接、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健全考核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对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肖余生副厅长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四项要求,即学习研究到位、综合保障到位、部门配合到位、工作机制完善到位,对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给出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