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系统争创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公务员获佳绩

16.07.2014  12:21

7月9日,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19个单位和50名公务员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并受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的联合表彰。洛阳市地方税务局、鹤壁市地方税务局分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李新峰、中牟县局局长王大卫分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服务大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程序,通过网络投票、召开初评会等方式优中选优,最终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终审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19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50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本次入选的19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5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涵盖了税务、公安、农业、信访、人社、计生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各行业各级机关单位,其中,全省地税系统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中分获2个奖项,成绩突出,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的肯定和认可,集中展示了地税部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的显著成效,突出展示了新时期地税工作者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