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等10人案进入法庭辩论 刘汉当庭否认所有指控

07.05.2014  18:39

  刘汉等10人案进入法庭辩论。公诉人指出,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及辩护人对事实的质疑不能成立。被告人刘汉等人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被告人对是否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明知,不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公诉人还就被告人刘汉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了杀害王永成的案件,其他个案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系问题,案件分案审理程序正当等,发表了公诉意见。

  原标题:刘汉当庭否认所有罪名指控

  □据新华社湖北咸宁4月17日电

  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17日下午继续在湖北省咸宁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刘汉等10人案进入法庭辩论。公诉人指出,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及辩护人对事实的质疑不能成立。被告人刘汉等人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被告人对是否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明知,不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公诉人还就被告人刘汉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了杀害王永成的案件,其他个案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系问题,案件分案审理程序正当等,发表了公诉意见。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刘汉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刘汉等10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公诉人希望通过本案的公正审理,还法律以尊严,还人民以公道,还社会以正气。

  被告人刘汉结合个人经历,做了140分钟的自行辩护。刘汉否认起诉指控,辩称所有事实、证据不能证实其犯罪;其不存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做了自行辩护。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部分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编辑:卢迪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