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亮剑暴力减持 涉大部分河南上市公司(附豫股解禁全名单)

31.05.2017  07:52

  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证监会重磅出击!减持新规极速落地,上市公司大股东、IPO 和定增前入股的特定股东,以及董监高等减持行为,将进一步被规范。

随着证监会此次减持新规的尘埃落定,影响面几乎涉及所有上市公司。

文/河南商报记者 唐朝金

【消息】

证监会发减持新规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简称“9号公告”)。该新规完善了大宗交易制度,重点监管”过桥减持“、围堵减持漏洞。随后,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了实施细则。

具体来看,“9号公告”重点从七个方面围堵减持漏洞:

一是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

二是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三是完善适用范围。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每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

五是完善协议转让规则。明确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类似协议转让的行为应遵守《减持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一定期限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限制。

六是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七是明确股东减持应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有违反的将依法查处;为维护交易秩序、防范市场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

在具体细节上,新规和旧规有何区别,

下图即可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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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河南41家上市公司受直接影响

事实上,此次证监会推出的减持新政将直接向“暴力减持”亮剑,而在河南资本市场里,亦不乏上市公司高管集体减持的案例。

不过,随着此次证监会新规落地实施,河南这41家上市公司将受到直接影响。这41家上市公司中,包括了2015年以来的9家上市公司和2015年以来32家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

具体涉及公司名单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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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