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郑州交警上路严查电动三轮四轮违法上路等违法行为

12.07.2018  12:21

继郑州市启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后,7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运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进行专项交通综合整治行动。

11日当天,联合通告发布后,郑州市交警九大队随即组织警力,并联合交运委,分组开展整治行动。当天上午及下午,九大队重点在执勤岗上查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 。

当天晚上,九大队继续发力,由副大队长杨柠和交运委机动大队大队长王宏川带队,两部门联合整治酒后驾驶、黑出租、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上路等重点违法行为。当晚8时至次日凌晨,交警九大队分成2个执法小分队,分别在瑞达路与宏兴街、陇海路货站街设点盘查。晚上9点多,在瑞达路与宏兴街交叉口,有两辆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被交警查获。

按照郑州最新通告,驾驶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而当晚被查处的两辆电动三轮车均未挂牌,且其中一人尚未取得驾驶证。交警遂按照机动车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两辆车进行暂扣,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与此同时,九大队还在行动中与交运委一同按照对“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进行了查处。

此外,九大队还按照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酒驾、醉驾”进行查处。此次行动前,交警九大队分析了本地区内“酒驾”的交通违法规律和特点,借鉴前期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形势,划定重点区域和时段,集中警力、装备在“酒驾”违法行为高发的酒吧、饭店、迪厅等场所周边区域,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线,部署到街面。

当晚,在瑞达路与宏兴街交叉口,交警查处一起涉嫌酒驾的面包车司机,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