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五项措施全力支持产业精准扶贫

21.06.2016  04:12
              产业扶贫是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治本之策。今年,山东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从五个方面发力,积极支持做好产业精准扶贫工作。 

   一、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省财政年初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开支、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落实专项扶贫资金17亿元,资金规模连续第三年实现翻番。同时,对各专项涉农资金,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以外,一律按照20%比例用于扶贫。近日,省级在分配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时,又明确各市从中新增安排不少于14亿元,上不封顶,专项支持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各类扶贫资金使用上,要求各地重点向产业扶贫倾斜,为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加强资金统筹整合,汇聚产业扶贫合力

  按照国务院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精神,省财政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选择部分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对安排试点县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由各试点县统筹用于扶贫开发,重点用于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省级不限定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未开展试点的县,也要求其结合当地产业扶贫规划,加强与上级各项涉农资金的衔接,加大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提高资金安排使用的规模效应。 

   三、设立产业扶贫基金,放大财政资金效益

  省财政三年筹集资金30亿元,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主要采取直接补助、周转使用、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特色产业,实施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筹集资金10亿元,设立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10倍的规模,为面向贫困人口以及带动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提供贷款担保。 

   四、创新财政帮扶政策,提高产业扶贫成效

  省财政积极创新产业精准扶贫帮扶政策,完善产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稳定收益机制,避免产业扶贫与脱贫致富“两张皮”,让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产业扶贫的实际成效。对相关产业资金支持的项目,要求以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立项前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重点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的给予支持。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贫困人口。财政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的集体经济收入,要求明确一定的比例和数额对贫困人口进行补助,帮助贫困人口培育稳定的增收来源。 

   五、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促进政策尽早落地

  目前,省财政已将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分配下达。为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省财政建立了资金月报统计制度,并组成10个督导组,对各市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时限将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对确无启动资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预拨部分资金,构建资金“绿色通道”,坚决杜绝“项目等钱”的现象。同时,积极会同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论证,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切实解决“钱等项目”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