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项目招标公告

12.12.2014  15:01

项目编号:XHTC-FW-2014-2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项目,是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郑港【2014】249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十三五”规划部分前期研究课题项目

2.2标段划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为八个标段

标段

课题名称

1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问题及发展思路研究

2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

3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问题研究

4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重点发展产业目标及实现路径研究

5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问题研究

6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问题研究

7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时期加速推进信息化问题研究

8

航空港实验区“十三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2.3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每项课题人民币10万元)

2.4招标对象:全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投标人应组成课题组,经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投标。同一个单位可申报多个课题。同一单位可中多个标段。

3.2课题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完成省市级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

3.3课题申请单位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3.4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的专业方向应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并注意吸收实际工作者参加研究。

3.5课题组应当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成果验收。

3.6自正式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需在2个月内,形成不低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成果,并确保成果质量。由业主单位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后支付全部费用。需提交纸质版最终成果10本,并提交电子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4年  12月  12  日至2014年1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课题组负责人聘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附邮寄费50元/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8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港区建设环保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1-8619959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0371-69105999-888

传          真:  0371-6582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