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洛阳安阳焦作濮阳四市地方性法规获批

20.11.2016  14:03

  11月1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要求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资助传承基地建设;提供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等。

  林州红旗渠被誉为“人工天河”。然而现实中存在的对题词、碑刻的刻画、涂污,倾倒垃圾,以及采石、取土等行为,都对红旗渠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对这些损毁行为分别作出了罚款规定,并规定在红旗渠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在北山范围内禁止非法开矿、非法捕猎、乱挖滥采、毁坏林地、乱排乱放等行为,同时对当地生产和建设单位如何预防扬尘污染也作了专门规定。

  为改善濮阳市境内马颊河的生态环境,《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规定,马颊河保护范围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或违反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水。在重点保护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旅游等经营活动,都要采取有效防污措施;禁止建设养殖场,已有的要限期拆除或关闭。(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