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专员办:注重“五个结合” 推动属地中央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
一是注重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相结合。 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特点,既要保障预算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合理需求,又要严格控制新购车辆数量和规模。对于申报新增公务用车的预算单位,贵州专员办除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外,还结合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所确定的车辆编制情况、保留车辆情况、车辆报废情况、车辆使用现状等做出科学判断,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二是注重与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相结合。 预算单位租用的办公用房虽不属于单位自有资产,但属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范围。贵州专员办按照“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的要求,按照单位履职需要、事业发展需求和项目文本情况,结合人均办公面积进行审核。对事先未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租用行为和超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面积予以核减,从严规范办公用房租用行为。
三是注重与国有资产清查相结合。 以2016年开展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审核工作相关资料为基础,将属地预算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与新增资产预算申请相结合,重点关注车辆、房屋、土地、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等资产情况,分析新增预算的合理性、必要性,最大限度发挥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避免预算单位盲目新增资产。
四是注重与预算执行监控相结合。 依托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资产购置等事项的动态监控。对上年度审核同意的新增资产,在进行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时,关注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度和用途使用资金,是否按规定范围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等,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用得及时、用得准确、用得合理、用得合规。
五是注重与部门决算审核相结合。 对审核同意新增资产的预算单位,贵州专员办在下年度决算审核时重点关注其相关资产购置事项,实现预算审核与决算审核的紧密联动。通过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对比,核实预算安排资金的使用情况、资产购置及管理情况,确保预算资金安全和预算约束刚性,提高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决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推动预算单位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