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办法》,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之风
近日,经四川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办法》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下称精神)精神。(《四川日报》)
干部选拔任用,关系着国计民生,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生活的幸福,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人事弊病,如体制不全、途径不畅、观念落后、不公开化、不透明化等,“团伙主义”、“跑官要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前腐后继”等现象更是屡禁不止、频现报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诟病。此次四川省出台五个《办法》,建立健全选用、评估机制,统一选用干部标准,营造公开、透明、公正的环境,既是解决时弊现实的需要,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等问题,更是构建良好政治系统大布局的需要。
五个《办法》,把从严和规范落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对《干部任用条例》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进行细化,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规范、严肃的制度,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由原则之治向规则之治深化,对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详尽的要求,既能展现干部的培养成长之路,又能体现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为所有干部“人尽其才”提供了平等的机会,更为培养选拔“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习总书记指出,“三严三实”是各级领导干部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此次,五个《办法》中,新增加“三严三实”、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的评议;在公示中增加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明确要求对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的,将立即“放下”;以及审议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等等,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意义重大,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选人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有利于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政之道,首在用人;立政之道,察吏为先”。五个《办法》坚持正确的选人原则,开启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之风,为慧眼选人、选贤任能、人尽其才提供了制度保证,为优秀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立党、兴国、富民、安邦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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