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 郑州已有2396个家庭办理“二孩证”

15.09.2014  11:05

中原网讯(记者 李爱琴) 我市60岁以上“失独”夫妻,每人每月可领1110元特别扶助金;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实施顺利,截至8月底,全市已受理申请3280例,成功办理2396例……这是记者从市政协重点提案《“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及救助对策建议》督办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失独” ▶

孩子没了感觉“天都塌了

在我们身边有着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失独”之痛,而他们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折磨。

张先生原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和睦,事业有成,乖巧懂事的独生女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然而一次意外打破了夫妻二人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女儿不幸得了白血病去世了。张先生夫妇感觉天都塌了。一向爱整洁的妻子,现在变得特别懒散,家里很少收拾,张先生平时出门也是随便穿个衣服,以前干净利索的形象一去不返,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人死了,只有躯壳在活着,没有精气神儿了”。

而据相关部门的数据,像张先生这样的“失独”家庭,在中国已超百万。这些“失独”家庭,除了精神痛苦,还面临着经济、养老等一系列后续问题。

建议 ▶

提高扶助资金标准,纳入政府供养

市政协委员陈飞建议,政府要出台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慰藉政策,保障其后续生活。

一要对独生子女死亡、夫妻尚有生育能力的家庭加大再生育扶持力度。二要提高“失独”家庭扶助资金标准。三要实行政府集中供养,将“失独者”纳入政府供养范围。“失独者”可免费入住政府养老院,也可按照“三无”老人入住政府养老院的标准领取补贴入住社会养老院。

进展 ▶

60岁以上,每人每月可领1110元扶助金

我市在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基础上,把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含“失独”家庭、三级以上伤残家庭)的扶助关怀作为重中之重。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特别扶助政策基础上,对年满60周岁的计生特殊对象,增发特别扶助金,并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建立扶助金动态增长机制。独生子女死亡的,比照郑州市上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3年为430元/人/月)增发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达到三级以上比照郑州市上年度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半增发特别扶助金。

今年,“失独”夫妻年满60岁的每人每月将可以领到111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的夫妻年满60岁的每人每月将可以领到755元的特别扶助金。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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