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二孩合法可延长生育假 晚婚假被取消

28.12.2015  10:16

2016年1月1日起,所有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昨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独生子女父母仍有奖励;晚婚假被取消,等等。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还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

在12月26日至27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河南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关键词:三孩 各地自己规定生三孩的条件

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再生育子女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说,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此外,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增加了一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关键词:晚婚假 晚婚假取消

张春生表示,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张春生表示,此前我国采取的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不过,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根据河南省计生条例,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

这也表明,以前,在河南只要符合晚婚规定,可以休21天婚假。但国家取消晚婚假之后,河南的新婚夫妻到底能享多少天的假日?

省卫生计生委回应称,除了坚决履行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的规定外,我省还将就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中让各地自己规定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相关解答。届时,才知河南对晚婚假是“”还是“”。

关键词:产假 生一孩、生二孩都可延长生育假

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虽然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但却做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等福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张春生说。

关键词:失独 失独老人依然可获救助

在这个社会上,每天都有很多意外情况发生,这其中,就包括失独老人的产生。

对于失独老人救助,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提出,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这也就是说,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即使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都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帮助和扶助。

据悉,自去年起,我省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

此外,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我省规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对年满60周岁,自愿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给予优先保障;居家养老的,政府要提供医疗保健等服务。

关键词:独生子女 奖励独生子女父母仍有奖励

全面二孩”放开后,对于很多不愿意再生二孩的夫妇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费还会继续享用吗?

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指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获得该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根据我省现有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孩子未满14周岁之前,夫妻双方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从今年开始,我省正式建立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根据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到亡故为止。

关键词:禁止代孕 虽未入法但依然是禁止

和之前的草案相比,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取消了关于禁止代孕的条款。这个条款从一开始写进草案中到最后拿掉,经历了怎样的一个过程?这是否意味着中国会适度地放开代孕?对此,张春生解释,当时之所以希望纳入禁止代孕等条款,是因为目前在代孕以及买卖精子、卵子方面,虽然有两部部门规章,但位阶比较低,希望能够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审议中,一些委员认为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时间紧,关于代孕的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的论证。“这部法律当中虽然没有涉及关于代孕的相关条款,但是我们会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管理,予以规范,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张春生说。

释疑

为何“单独二孩”全国有先有后?

明年1月1日起,中国将告别独生子女时代,迎来全面二孩时代。这与单独二孩不同,单独二孩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因此单独二孩的时间起点各地不一。而全面二孩则是全国一盘棋,统一时间表。

此前,各省区市也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了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目前,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仍然写明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各地随后将启动修法,将此与此次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一致。

【责任编辑:刘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