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季度全省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情况通报

11.08.2015  17:36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质量。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二季度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从二季度整体情况看,大部分省辖市、直管县能够做到按时报送报表,且随着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统计系统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表间逻辑性错误大幅减少。但统计运行分析报告报送不乐观,除洛阳、安阳、焦作、濮阳、许昌、驻马店、兰考外,其他地市均未上报6月份运行分析报告。       二、存在问题       (一)报表报送不够及时。从二季度上报情况看,近一半的省辖市、直管县没有做到按时上报。个别辖市甚至比规定报送时间晚15-20天左右。如:济源、汝州7月底上报二季度数据,长垣8月3号才将数据报送完整。       (二)数据异常依旧存在。部分辖市(南阳、濮阳、滑县)在填报数据时没有做到认真对比校对,出现个别指标项与正常值偏差较大,发现问题驳回报表,核对后再次上报,延误了数据汇总的时间。       (三)数据连续性问题。个别省辖市、直管县去年或上个月上报的数据有误,致使本月末数据同比或环比波动较大。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及制度的相关要求报送报表。       (二)要加大对县、乡数据的催报工作,相互支持,做好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数据汇总核对工作,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现象的发生。       (三)报送的数据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情况协调统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