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大货车典型事故案例被郑州交警曝光,多数是因为这种行为……

25.11.2019  18:31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文 王春胜/图

当前,郑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1月25日,郑州交警曝光一批重型车辆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们引以为戒,守法依规出行。

【案例1】

2019年6月10日14时8分许,翟某平驾驶重型货车沿郑州航空港区雍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如荼路路口时,与沿如荼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周某洋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周某洋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此事故系翟某平驾驶超载机动车、通过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指挥通行及周某洋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三轮电动车、通过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指挥通行造成。

【案例2】

2019年10月16日4时45分,钟某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南延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南海大道交叉口时,与沿南海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常某超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钟某平、常某超及乘车人王某丽受伤,两车受损。

此事故系因钟某平驾驶超载机动车通过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遇黄灯闪烁未按规定通行及常某超驾驶超载机动车遇黄灯闪烁未按规定通行共同造成的。

【案例3】

2019年1月28日11时许,卢某平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沿巩义市米河镇米南村村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队路段处时,与相对方向王某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王某魁及摩托车乘坐人张某红受伤。

卢某平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核载1600KG,实载24270KG,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卢某平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魁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4】

2019年7月11日凌晨3点7分,李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郑开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到与紫寰路交叉口时,与沿紫寰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小轿车相撞,重型自卸车侧翻过程中,又将交叉口东南角的交通信号灯撞坏,李某某受伤住院。小型轿车司机单某某和乘车人李某受伤,后经中牟县公安局物证室鉴定,小轿车乘车人李某达到重伤二级。

事故发生后,中牟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重型自卸车所拉货物进行称重,经实际称重,李某某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实际载重量达到63940kg,超载48115kg。

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认定李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5】

2019年8月20日1时48分,张某伟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三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花园路时,与乔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乔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经分析论证,此事故系张某伟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载造成的。张某伟负事故全部责任,乔某不负事故责任。

【案例6】

2019年11月14日19时50分,赵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沿S316省道行驶至牛店路段附近,执勤的新密交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怀疑该车超载。经超限站过磅检测,该车核载25000KG,实载50120KG,该车的实际车货总质量超过核定质量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交警对赵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记6分的处罚。

【提醒】

郑州交警提醒,各位车主和驾驶员驾驶重型车辆稍有疏忽就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莫存侥幸心理,确保行车安全才是第一位,只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平安才会与您相伴。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